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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金融监管局:全面整治金融类电话短信营销扰民、暴力催收等乱象

  • 发布于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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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金融监管局会同宁夏通信管理局、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安厅等部门,开展整治规范金融类电话短信营销催收行为联合行动,从资质准入、行为规范、监管协作三方面入手,实现金融监管与通信监管在非应邀电子信息治理领域的深度耦合,全面整治金融类电话短信营销扰民、暴力催收等乱象,切实筑牢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实屏障。

严格资质管理

金融机构必须在业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电话短信营销催收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电话短信营销催收活动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建立健全第三方合作机构岗前培训、信息安全、定期评估、准入退出、违约责任等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电信机构不得为无相关金融业务许可或金融机构委托证明的主体提供电话短信营销催收服务。

严格行为规范

金融机构开展电话短信营销时,必须征得用户明确同意,且短信内容需清晰标注机构名称、联系方式以及产品关键信息,为用户提供便捷的退订方式,对于用户明确表示拒绝接收营销信息的,不得再行打扰。严格限制营销催收电话的拨打时间和频次,避免在用户休息时间拨打,防止过度打扰。严禁使用带有威胁、侮辱性的语言及编造虚假信息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禁止向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透露债务信息或进行催收骚扰。电信机构要严格落实电话短信实名登记、群发短信提前报备、外呼行为管理、尊重客户意愿等制度要求,有效管理管控电话短信营销催收行为,确保透明合规、可查可回溯。

强化监管协作

建立金融、电信机构电话短信营销催收信息统计上报和相互核验制度,金融监管、电信主管、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工作协调和联动处置机制,汇聚各方力量、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深化电话短信营销催收乱象治理力度。

下一步,宁夏金融监管局表示将细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压紧压实金融、电信机构电话短信营销催收行为合规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加强金融教育宣传和风险提示,积极探索拓展跨部门协同治理广度深度,持续构建清朗有序的金融生态环境,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宁生活。

本文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